关于赐与汪荆门同道的传递品评

桐城市自来水公司文件

桐城市自来水公司文件

桐水字[2010]22号

关于赐与汪荆门同道的传递品评

公司属各单元、各科室:

汪荆门 ,男 ,现为装置公司装置工。2010年11月7日 ,该同道为步行街一用水户进行水表立户装置时 ,应造度观点不强 ,服务意识淡薄 ,未能按时实现装置工作 ,用户对此极度不满。

汪荆门同道的行为违反了公司《服务承诺》和有关治理造度 ,败坏了公司形象 ,为教育自己 ,借鉴他人 ,经公司钻研决定 ,一、赐与汪荆门同道传递品评 ,二、作深刻书面查抄;三、 ?200元。

但愿公司整个职工要服膺工作职责 ,严守服务承诺 ,提高处事效能 ,杜绝类似情况产生。

桐城市自来水公司

二0一0年十一月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