桐城市自来水公司文件
桐水[2010]25号
关于表彰刘超、江振锋两同道的传递
公司属各单元、各科室:
刘超同道,现任OG视讯服务中心抄表班班长。2010年11月26日在抄表工作中,发现碧峰幼区24号楼、27号楼和环城西路明辉大酒店有违规用水嫌凝,实时向公司反映。经核实,违规用水情况属实。
江振锋同道,现任OG视讯服务中心立户勘测员。2010年11月29日在班表休息功夫,发现市区阅城国际后门处,左近居民自行打开已封关的OG视讯管私用水。江振锋同道一壁劝阻,一壁向公司反映。
刘超、江振锋两同道,一贯爱岗敬业,忠于职守,任劳任怨、积极贡献,为人正派,心系集体,有高度的企业主人翁心灵。他的行为不仅有效的守护了公司利益,还有力的进攻了偷用水的行为,值得全司进建。为进一步弘扬正气,表彰自己,激励他人,经公司钻研决定;一、赐与刘超、江振锋两同道全司传递表彰;二、奖给刘超400元,奖给江振锋200元,以资激励。
特此传递
桐城市自来水公司
二0一0年十仲春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