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表彰刘超、江振锋两同道的传递

桐城市自来水公司文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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桐水[2010]25号

关于表彰刘超、江振锋两同道的传递

公司属各单元、各科室:

刘超同道  ,现任OG视讯服务中心抄表班班长。2010年11月26日在抄表工作中  ,发现碧峰幼区24号楼、27号楼和环城西路明辉大酒店有违规用水嫌凝  ,实时向公司反映。经核实  ,违规用水情况属实。

江振锋同道  ,现任OG视讯服务中心立户勘测员。2010年11月29日在班表休息功夫  ,发现市区阅城国际后门处  ,左近居民自行打开已封关的OG视讯管私用水。江振锋同道一壁劝阻  ,一壁向公司反映。

刘超、江振锋两同道  ,一贯爱岗敬业  ,忠于职守  ,任劳任怨、积极贡献  ,为人正派  ,心系集体  ,有高度的企业主人翁心灵。他的行为不仅有效的守护了公司利益  ,还有力的进攻了偷用水的行为  ,值得全司进建。为进一步弘扬正气  ,表彰自己  ,激励他人  ,经公司钻研决定 ;一、赐与刘超、江振锋两同道全司传递表彰 ;二、奖给刘超400元  ,奖给江振锋200元  ,以资激励。

特此传递

桐城市自来水公司

二0一0年十仲春六日